鹿善继(1575~1636)字伯顺,号乾岳。定兴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中进士,授户部山东主事,与同僚袁世振起草全国盐法,因母丧归里。后补河南,主管辽饷。万历四十六年(1618),朝廷以对辽用兵为名加征田赋,此后逐年增加。鹿善继体察民生疾苦,对此极为愤慨。辽饷告急,欲上 书朝廷以帑银补交之时,恰有广东一部银两运到,则愤然主张以广东银改充辽饷。万历帝震怒,遂降职、减俸,责令补偿,并外调他职,后归故里。
泰昌元年(1620),鹿善继恢复官职。不久,改任兵部职方主事,跟随孙承宗阅兵,后率兵至榆关(即今山海关),孙承宗任用鹿善继为参赞,后又拟调吏部,鹿善继拒绝。天启年间(1621~1627),宦官魏忠贤勾结熹宗乳母客氏,专断国政排斥异己。孙承宗对此不满,欲举兵,魏忠贤恨之入骨,百般刁难。孙承宗终被排挤去职,鹿善继亦随之罢归。
崇祯皇帝即位后,鹿善继被召为尚宝卿,掌守宝玺、符牌、印章等事,未就职,擢太常少卿,管光禄寺丞事,后因病回家休养。崇祯九年(1636)七月,清兵围定兴,鹿善继主动入城守卫,城陷而死。赠大理寺卿,谥“忠节”。著有《鹿忠节文稿》、《四书说明》、《无欲斋诗抄》。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