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田,1927年5月生,辽宁营口人。194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1938年给地主扛活。1949年1月任辽宁省营口县水源村农会会长、村长、党支部书记、农业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水源公社社长、党委书记。1960年11月任营口县委副书记兼水源公社党委书记,水源公社革委会主任。
1968年5月任辽宁省盘锦垦区革委会主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兼革委会农业组组长,辽宁省委常委。1975年9月-1977年3月任辽宁省委书记。“文革”结束后被开除党籍。“文革”中犯有罪行,1985年按免予起诉处理。1986年恢复公职,在营口市盖县西海农场做一般干部工作。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