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海(1913~1986.12.30)男,李沧区十梅庵村人,原名李琮瑚,改名李琮珍。1932年1月由项明、王海
初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参加领导了富士纱厂(今青岛第二毛纺厂)工人罢工,11月调中共山东省委,12月被捕,1935年释放出狱,1936年10月到同兴纱厂(今国棉八厂)做工。1937年8月他与李明
海、王维
孔、韩连等人组建了中共沧口区委,并担任书记。1938年任中共鲁东南工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39年至1945年曾分别担任豫皖苏边区永城县三区区委书记、安徽省怀远县委组织部部长、泗县青阳区区委书记等职。1945年11月至1949年任辽宁省委研究室工业组组长、辽东省委城工部城工站站长。1959年至1964年先后担任东北区后勤部车管部检查室主任、后勤部计划处处长、沈阳军区后勤部物资部副部长、1986年12月30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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