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
宇(1911~1976)曾用名李文
秀、李光
裕。定县(今定州)北支合村人。小学毕业后考入定县省立第六中学制革班学习,后当过制革工人。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定县北支合、南支合村一带以教书为掩护,宣传马克思主义,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3年后担任党支部书记、区委委员,在清风店附近领导扫盐、抗租、抗债、反苛捐杂税斗争。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多次带领学生-、贴标语、撒传单,进行抗日爱国宣传。10月任中共定北县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组建、发展北支合村党支部、清风店北街党支部、南支合村东头党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1938年任中共定北县委副书记兼农民抗日救国会主任,在定县北部开辟抗日根据地。同年8月至1940年4月任中共定北县委书记,组织政策检查组到平汉铁路东深入区、村检查《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执行情况,带队镇压特务汉奸。1939年定北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组织军民抢险救灾取得胜利。同年3月护送白求恩大夫穿过敌人重点-的平汉铁路,安全到达冀中。由于定北县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被上级评为对敌斗争模范县。1940年初调中共晋察冀第三地委工作。1942年11月任中共北岳区第三地委组织部部长,同年至1944年4月兼地委社会部部长,被选为晋察冀边区参议会参议员。1944年赴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工作。1945年11月任中共黑龙江
(北安)省委秘书长。1946年4月任中共绥化地委组织部部长,6月任中共黑龙江
省绥化中心县委委员,同年10月至1947年6月任中共绥东地委副书记兼绥东县委书记、朝鲜支队政治委员。1947年8月任中共望奎县委书记,领导土改工作。1948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1949年1月带队南下,任南下大队大队副。同年6月至1951年3月任中共江西省九江地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51年4月至12月任中共华南分局干部处处长。1952年1月至10月任中共广东省高雷(南路)地委副书记。同年11月至1954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粤西区委委员。先后担任中共广东湛江地委副书记,华南分局党校第一副校长、第二书记。1956年1月调任北京中央农产品采购部监察局局长。1958年3月调任武汉医学院党委书记。1964年8月,先后担任河北省政府文化办公室副主任、唐山煤矿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1976年7月28日在唐山大地震中遇难。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