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楚(1919-1968年)原名崔书章。山东栖霞县人。民国27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此后一直在胶东地区坚持革命斗争。曾任栖霞县第四区区委书记、北海地委秘书处副主任等职。1949年,李楚随军南下,先后任奉贤县委书记,松江地委组织部长、地委副书记、书记,苏州地委第二书记。1960年3月李楚调镇江任地委第一书记。当时正是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李楚深入农村,查核灾情。在溧水县农村,他了解到农民严重缺粮,甚至有饿死人情况发生,立即找县领导商量解决办法,采取措施帮助农民渡过灾荒。他结合镇江地区特点,认真领导全地区干群抓水利,抓积肥,抓副业生产。《新华日报》刊登了他的文章,向全省介绍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李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他家不少人都得了浮肿病、肝炎,家住苏州时欠了一笔药费,组织上要免掉,他不肯。调镇江后,组织上决定给他补助,他三次退回,自己紧缩开支,按月给苏州寄钱还所欠药费。
“文革”中,惨遭破孩,1968年8月29日含冤坠楼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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