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康豫全,男,汉族,1946年生,中专文化程度,合阳县和家庄乡南渠西村人,1964年12月参加工作,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拉萨市公安局三届派出所所长,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预审科长,支部书记,拉萨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8月调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他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第一线,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5次、嘉奖8次,曾被授予自治区模范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平息-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0年来,康豫全同志始终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地工作,为维护西藏政局稳定,打击0破坏和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怀着对党深厚的感情和无限的热爱,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我们同0集团及其0主义势力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0与反0这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政治斗争中,始终坚定不移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在现实斗争中磨练意志,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奋发进取,勇挑重担,勤奋工作,不辱使命。与其他班子成员一起,从基础工作入手,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服务到那里,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措施,新办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维护团结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全市乃至全区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能够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以律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了凡事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计名,不为利,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需要的关系。他豁达大度,直率坦诚,讲原则,讲党性,以诚相待,敢于亮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不遮掩问题,敢于批评不正确的言行,其独特的性格颇受大家尊敬。他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贴近群众,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与民警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重要标准,是倍受西藏公安系统干群喜爱的德高望重的党的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