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伯常(1891~?),名实,号有燔,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1年)二月初八日出生,洪世奇亲侄。在安徽政法学堂读书时,辛亥革命后国内动荡的政治形势及沈子修、洪世奇等对他影响很大,萌发了民主意识,倾向革命,追求进步。政法学堂毕业后,回到家乡,先后在三高、四高任教员、校长。曾同舒传贤等共谋建立民主政治等事宜。民国12年(1923年),伯常领导学生-,反对非法挪用教育经费,反对7项附加,反对盐斤加价。被推举为教育界代表同县府谈判。他锋利的语言激怒了县知事,被拘留。在各界人士舆论压力下,县知事欲放回伯常,他拒不出狱,县知事只好用自己的四头玻璃大轿抬他出狱,斗争获得胜利。抗战期间,伯常曾在贵州省贵阳和四川省合江等地当律师。
下一名人:杜起鹤洪姓名人堂
- 洪水 (1906~1956)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 洪学智 (1913~2006)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 安徽省六安金寨县人
- 洪佩贤 广东省广州市人
- 洪创雄 广东省广州市人
- 洪兆麟 (1876~1925)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人
- 洪洋 湖北省武汉人
- 洪波
- 洪逮吉 (1917~1985) 浙江省金华人
- 洪京京 黑龙江齐齐哈尔人
- 洪晓岚 (1866~1953) 安徽省六安金安区人
- 洪镕 (1877~1968) 安徽省芜湖弋江区人
- 洪明道 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人
- 洪保秀 辽宁省鞍山岫岩县人
- 洪钟 (?~1524) 浙江省杭州人
- 洪文德 (1897~1953)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
- 洪金哈 江苏省苏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