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公元1749年-1803年]
岳起(1749—1803),姓鄂济氏,字小瀛,满洲镶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考中举人,经保举授为笔帖式。连续提升为户部员外郎、翰林院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
乾隆五十六年,升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贪得无厌,岳起到任后,将房屋、器物全部洗刷一遍,说:“不要沾染那种污迹!”因此与奉天将军相抵触。过了一年,岳起被提升为内阁学士。不久,被派出任江西布政使,尽心于民事。正遇上水灾,出行查勘圩堤,落入水中而患病。皇帝下诏嘉奖他勤政,允许卸任养病。
嘉庆四年,特起用岳起为山东布政使。不久,提升为江苏巡抚,岳起廉洁正直,所用僮仆仅几人,外出时不要前后侍从的骑卒。他禁止歌姬舞女游船卖唱,无事不许宴请宾客、演剧,苏州奢侈的风俗为之一变。上疏陈述漕运的弊端,大致是说:“京城漕米一项积习相传,有些人专门营私舞弊。至于米数的盈亏,米色的纯杂,竟然置之不问。旗丁运粮,无处不以米作为挟制,也就造成无处不以贿赂换来通融。追究其原因,沿途的刁难,在于旗丁有帮费;而旗丁能够索取帮费,在于州县有超过额定的征收。革除弊端应当断绝它的根源,而严禁多征,这是断绝弊端根源的根本。请命令有漕运任务的各省,列出条款逐项指明以往的弊端,严行禁革,使旗丁及漕运仓场,没办法再有奢望、抱有侥幸的心理。”皇帝下诏嘉奖他实心革除积弊。常州知府胡观澜勾结盐政征瑞的仆役高柏林,向百姓派捐修江阴的广福寺。岳起上疏说,胡观澜、高柏林虽然被罢官,还不足以服民心,请求将派征的二万余串钱责成二人分摊赔偿,用来修苏州官塘石路、桥道。丹徒知县黎诞登暗示当地士绅列其政绩上报,要求保留官职,实际上此人并不称职,因此,岳起弹劾罢免了他。
嘉庆五年,岳起代理两江总督。他弹劾了南河工程官员庄刚、刘普等侵吞公款,营私舞弊;莫沄在任职之地设店铺,运货到工地以屯积奇货而获利;几人一起按律治罪。对扬州关超出定额的税银,岳起并不纳入私囊,而是全部上报送京;又核减两省布政司耗羡中的空余款额,将实际存留的银数上报户部;这两项内容均下到户部讨论后准予实行。六年,上疏申请疏通、修筑毛城铺以下黄河河道及堤岸,上游水城洪河、下游萧县、砀山境内的拦河堰,并借公款动工,分五年摊入地亩征收偿还,皇上批准了这一意见。
嘉庆八年,岳起入京朝见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礼部侍郎。正值孝淑皇后安葬于陵墓,因会奏折内措辞不妥,革职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礼部侍郎,随即病故。皇帝深切地惋惜他,赠太子少保衔,按原职给予赏赐和抚恤。
岳起没有儿子。皇帝了解他的家产,方知仅有房屋四间,田七十六亩。按照以往惯例,八旗人员去世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财产归公。皇上因岳起家境清贫,将这点财产留下赡养他的妻子,如果妻子死了,便作为官府代管产业,用来作为祭扫、修整坟墓的费用。这是特殊的待遇。岳起的妻子也很严厉正派。岳起为巡抚时,一日亲自到毕沅家没收其财产,晚上回家后,喝酒稍有些醉意,妻子正颜厉色地说:“毕公因沉于酒色,没有保住家产,你难道不考虑以此为戒,还要再效仿他吗?”岳起向她认错。岳起到京城后,没有官邸居住,病死于寺庙之中,妻子始终以纺织为生。苏州百姓特别思念岳起的德操,称他为“岳青天”,后来编成歌谣来赞颂他,说他可以称得上是与汤斌一样的清官。
历史评价吴民尤思其德,呼曰岳青天,演为歌谣,谓可继汤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