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芝,1931年3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大专学历。曾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48年为沈阳53工厂工人、班长,在东北工人政治大学学习。1950年任沈阳53工厂工段长、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1959年在辽宁大学哲学系学习,1960年毕业。
1960年任沈阳53工厂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1966年“文革”中受破孩,下放劳动。1971年任沈阳53工厂政工组副组长。1973年任援助南也门中国专家组副组长、组长。1977年任沈阳53工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1978年任沈阳53工厂党委副书记、厂长,中共辽宁省委常委。1982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省长。1983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1984年兼任中共辽宁省委整党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辽宁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主任。1990年任辽宁省副省长。1992年3月-1998年1月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8年后先后担任辽宁省法学会会长,辽宁省老龄委顾问,辽宁省老年体协名誉主席,第六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1979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共第12、13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