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得三(1886—1973),又名廷杰、绍里,长兴合溪人。清宣统元年(1909)考进浙江高等巡警学堂学习。辛亥革命光复杭州时,曾参加王金发、周淙率领的攻焚浙江巡检署之役。三年毕业,先后在湖州菱湖、镇海柴桥 分所任警佐。大革命时期,加入中国国民党。1926年在长兴积极发展国民党基层组织。是年冬,成立国民党长兴县党部,被选为执委会常务委员。1927年3月,北伐军到达长兴,国民党县党部张贴标语,其中有“打倒西山老虎蒋馥山”和“打倒秦桧的玄孙秦子林”两条。时蒋馥山为省参议员,与秦子林串通二十六军军长周凤岐等,配合蒋介石的“清党”,以“共党要犯”之名,将赵得三等6人逮捕,押送杭州陆军监狱关押。半年后被保释出狱。日军侵占长兴后,举家迁居槐坎乡礼贤岕、白岘茅山村。
1937年冬,新四军由宜兴向槐花磡、煤山沦陷区推进,赵得三以开明士绅代表的身份,参加抗日民主政府工作,被选为长兴县抗日民主政府生产委员、苏南行署参政会参政员,帮助抗日民主政府筹措军粮。新四军北撤时,因病未能随行。长兴解放后,先后任解放军八十二师政治部-科长、长兴城乡各界联合办事处主任,负责大军过境的后勤供应工作,自己率先捐出8000斤柴草;在劝募寒衣支援苏北、皖北灾民时,将自己的獭绒皮帽、锦缎面白羔皮花袍和兔毛呢长大衣交宣传委员会义卖,作寒衣代金,以鼓动群众应募。全县3个星期内完成寒衣劝募任务。还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接管工作。1950年6月,参加浙江省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委会;7月,列席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8月,参加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参事室副主任,并当选为省一、二、三届人民代表。1973年1月2日,病逝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