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方(1887—1966),名凤,字天方,嘉善魏塘镇人。出身世家,自幼饱读经书史籍。12岁跟二舅父随读于柳氏私塾,与柳亚子同窗,极为投契。17岁中秀才。19岁考入上海震旦学院预科,学习法文。假期回乡,印发《嘉善月刊》,鼓吹革命。与乡里进步青年-演说,捣毁神像,破除迷信,名震全县。清宣统元年(1909),任教于上海徐汇公学,因剪去发辫而惊动校方,去职。在故乡任教于典业、明新、女子高等小学。次年,任女子高等小学校长,创办嘉善第一张报纸《善报》,宣传民主思想,抨击社会弊端,被当政者及豪绅们视为异端。三年,武昌起义成功,遂从戎上海李燮和部。在中国公学晤章太炎等人,入光复会。随王金发队伍出征,因母病被召回。受光复会指派,和葛敬恩等与嘉善知县袁庆萱谈判,使之接受共和。是日,天方将书有“光复”两字的白旗,插上东城门,并四处张贴标语,宣告嘉善光复。后仍任教职。1914年,《善报》因抨击县知事祝绍箕及劣绅们的不法行为而遭禁办;天方被通缉,只身避居上海。1917年,就聘于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任教。在此期间,写了许多新诗。浙江省教育厅长马叙伦赏识其才华,批准公费留学法国。1922年,入巴黎大学研究院。1924年,获博士学位。出版法文译作《孔雀东南飞》、《中国诗坛近况》及《甲骨刻辞考异补释》。1925年,经苏联回国。次年,就任国立暨南大学教授兼中学部主任。后历任暨南大学教务长、社会历史系主任、文学院代院长兼图书馆馆长。1933年,在上海内山书店结识鲁迅,两次陪同鲁迅到暨南大学秋野文艺社讲学。因反对征收教授所得税及支持儿子张鼎参加革命,被蓝衣社列入黑名单,于1936年-离职。1939年,任天目书院院长。教学之余,广泛搜集民间医药秘方;对天目山区进行考古考察;为抗日阵亡将士撰写祭文及墓志铭;组织天目印社;主编《文史半月刊》,编成《天目诗集》;主办文物展览室等;在《天目人报》等报刊上发表诗歌和文章。1941年8月3日,在退还家中寄来汪伪嘉善县政府发的“良民证”时写道:“吾受国家禄养三十年,为人民之望,为青年之师,岂可降身作奸贼,屈膝作顺民!”表现了可敬的民族气节。1942年被推为浙江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抗战胜利后,返回嘉善,为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撰写了《嘉善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铭》。后参加县临时参议会。不久,应聘去上海工业专科学校任教。1949年上半年,因病辞职归里。同年12月,在嘉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被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出任县劳军分会会长。1951年,去省立嘉兴图书馆帮助整理古籍。1957年,应聘去浙江师范学院任研究班教师。翌年,师院改为杭州大学,继续任教,还参加了当时成立的省考古学会,被选为常务委员。1959年,因年老体衰而离职。1960年,被省文史馆聘为馆员。在家研究古文字学;对中医内病外治,进行探索和实践;对《张凤字典》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又曾两次向县政府报告,愿将自己藏品捐献给政府。一生著作颇多,对祖国文化事业作业贡献,被列入《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1980年,其女秉承父亲遗愿,将一批家藏文物书籍献给浙江图书馆、省博物馆和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