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弘嗣(567年—613年),隋代河南洛阳人。祖父元刚,北魏渔阳王;父元经,北周渔阳郡公。元弘嗣少年时继袭父爵,18岁任左亲卫。开皇九年(589年),随晋王杨广参加平灭陈朝战役,因功授上仪同。他是有名的酷吏。
开皇十四年(594年),元弘嗣任观州总管长史。在观州,他对属下严厉异常,吏人多有怨言。开皇二十年(600年)改任幽州总管长史。此时,燕荣任幽州总管,燕荣本人也是个酷吏,他性格孤僻,对人严酷无情。他鞭挞属下,动辄就是数十下。他曾在道旁看到一种丛生荆条,认为可以用来做鞭杖,于是命人取来,试于人身。曾有个人自言无罪,不该遭鞭挞。燕荣就说:若以后有罪,可免除你。不久,此人犯戒,将要施刑,此人说:前时无罪已被杖过,大人许以有罪免除。燕荣呵斥道:无罪尚且要打,况且你现在有罪?鉴于此,元弘嗣害怕为燕荣所辱,坚决要求改任别处。隋文帝安慰了他,并告诫燕荣:杖打元弘嗣10杖以上,都要上奏。燕荣对此气愤至极,说你小子竟敢耍弄我!于是派元弘嗣去监督粮食入仓,只要发现一糠一秕,都要处罚元弘嗣,但每次都不满10杖,而有时一天之内竟被杖打数次。元弘嗣心中十分不服,几年之间,双方结怨颇深。后燕荣又借故收捕元弘嗣入狱,并断了他的口粮。元弘嗣饿得把棉衣内的棉絮抽出就水吞食。其妻到京城-,隋文帝遣使验案,使臣上奏了燕荣的暴虐行径及其贪赃枉法之事,燕荣被征回京城赐死。元弘嗣代替燕荣为幽州总管。但可笑的是,他的残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每次审讯囚犯,都要用醋灌入囚犯鼻中,或者摧残其下身。囚犯不敢有任何隐情,以致“奸伪屏息”。
仁寿末年,元弘嗣被新帝隋炀帝任命为木工总管,负责营建东都洛阳。其间他也施尽其-。大业初,炀帝即有攻打辽东之意,遂委派元弘嗣前往东莱海口负责监造战船,准备水陆并进攻打高丽。各州派去服役之人都备受元弘嗣严酷的折磨。他令官兵督役,使丁役们昼夜站立于水中劳作,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劳工们“自腰以下,无不生蛆,死者十三四”。元弘嗣用劳工们的生命换取自己的高官。不久,他即因督造之功被提拔为黄门侍郎,又转为殿内少监。征辽东之役,他又进位金紫光禄大夫。次年,炀帝再征辽东,而陇西起义不断,炀帝命他率兵击灭之。
大业九年(613年),杨玄感乘炀帝亲征辽东,起兵黎阳反隋,带兵围攻东都洛阳。有人告发元弘嗣暗通玄感,被执送炀帝处。经审讯他并无反迹,理应释放,但炀帝疑心极大,遂将弘嗣除名,流放边远地区。他于途中死去,终年49岁。元弘嗣就这样结束了他的酷吏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