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铸(1221-1285)
元初大臣。耶律楚材子。字成仲。1244年耶律楚材死后,他任中书省事,上疏历代德政合于时宜者八十一章。1258年,随蒙哥伐蜀。次年蒙哥死于军中,阿里不哥起兵夺汗位,他弃而追随忽必烈。1261年(世祖中统二年)为中书省左丞相。1264年(世祖至元元年)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后去山东任职,应诏监修国史,并多次出任中书左丞相。1283年(世祖至元二十年)因罪免职。著有《双溪醉隐集》。
至元元年(1264),他“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吏民便之”(《元史·耶律铸传》)。
这年八月,“乙巳,立山东诸路行中书省,以中书左丞相耶律铸、参知政事张惠
等行省事。诏新立条格:省并州县,定官吏员数,分品从官职,给俸禄,颁公田,计月日以考殿最;均赋役,招流移;禁勿擅用官物,勿以官物进献,勿借易官钱;勿擅科差役;凡军马不得停泊村坊,词讼不得隔越陈诉;恤鳏寡,劝农桑,验雨泽,平物价;具盗贼、囚徒起数,月申省部。”(《元史·世祖纪二》)这个新立条格必有他参与其事。
他在山东历时不久。至元二年八月,罢中书左丞相。至元四年三月,复为中书左丞相;奉诏制成宫悬八佾之舞,赐名“大成”。六月,改任平章政事。五年,又复为中书左丞相。七年,再罢职。十年,起任为平章军国重事。十三年,受命监修国史。“朝廷有大事,必咨访焉”。十九年(1282),在阿合马被杀以后,再复为中书左丞相。
官场起伏
作为先朝旧臣,耶律铸在忽必烈即位后屡罢屡起,是当时政局多变在他身上的一种反映。他继承其父“以儒治国”的家教,无疑是倾向推行汉法的。但是他与汉法派主流人物似乎只有同盟的关系。即使在台上,他也位高而权不重,这又与他不在意于积极用世有关,他后来宁可醉酒赋诗以自娱自得。然而对于阿合马之流,他是执意反对的。其《杂咏》一诗表示:“我虽不解事,知时莫如我,须为扇仁风,吹灭权门火。”
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坐不纳职印、妄奏东平人民聚谋为逆、间谍幕僚、及党罪囚阿里沙,遂罢免,仍没其家资之半,徙居山后”。二十二年卒,有子11人。至顺元年,封懿宁王,谥文忠。
诗集
耶律铸的诗集名《双溪醉隐集》,今已不全。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辑编出6卷。他留世的诗及其注释是研究他的思想志趣的主要资料,对于了解当时的名物史地也颇有参考价值。
他的名诗《松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