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进贤(1915—1996),横山县艾好峁乡人。原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副省级待遇)。
1935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至1940年在横山县威武区二乡任党支部委员、书记、白区部长、县委组织部长、-部长;1940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至1944年10月在富县太乐区任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1946年11月至1950年6月任横山县委副书记、书记;1950年7月至1952年9月任定边县委书记;1952年10月至1966年先后任榆林行署副专员、专员,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第二书记、-书记等职;1966年“文革”期间,受到林彪、--集团的破孩,被批判停止工作;1970年恢复工作后,在榆林地区中心支行任革委会副主任、地区革委会财办主任;1975年6月至1978年在榆林地委任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3月至1979年5月任省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党组书记兼主任;1979年6月调任中共陕西省委纪律检查临时委员会副书记;1982年5月离职休养。
姚进贤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投身于革命。青年时他积极组织红军小组游击队,发动群众抗粮抗税,并与家乡进步青年建立了当地第一个党支部,任支部书记。1936年他被组织分配到横山县任白区部长,开展游击战争,发展壮大游击队力量。西安事变后,为了大力开展-工作,他曾多次冒着危险,与国民党军达成了互不侵犯的协议。1937年国共合作实现,共产党为了取得抗战的主动权,陕甘宁边区党委决定成立横山县中心县委,他任县委组织部长,经常奔波于横山、榆林、米脂三县的国民党统治区,开展党的地下组织工作,秘密恢复和建立党的地下组织,同国民党的武装力量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调任横山县民运部长、组织部长、-部长和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认真落实土改政策,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赢得了全县人民的称赞。
全国解放后,他任定边县委书记期间,不辞劳苦,走遍全县,调查研究,访贫问苦,领导全县人民开展防风固沙,植树造林、保护农田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
担任榆林地委、行署领导期间,他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组织开展了工业交通、水利等骨干工程的建设,为改变榆林地区的贫穷落后面貌作出了显著成绩。
1975年,他已年过华甲,但仍以老骥伏枥的精神,为党的事业忘我工作。在任陕西省知识青年上下乡安置办公室主任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妥善解决和安置城镇待业青年,通过国家、集体、个人三个渠道,为一大批城镇青年解决了就业问题。
调任省委纪律检查临时委员会副书记期间,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检查和督促案件查处工作。他大公无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在办案中,凡涉及处理人的问题,他都亲自下到基层,详细掌握实际情况,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经得起检验。离职休养后,他仍念念不忘党的事业,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保持了革命晚节。1996年9月26日在西安逝世,享年87岁。
来源:中共横山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编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