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
敏(1873-1945)
近代官僚、汉奸。字叔鲁。浙江杭县(今余杭)人。1903年乡试中举后由清政府派往日本任留日学生监督,后任驻日公使参赞。1907年回国后,在清政府外务部任职。1910年任直隶交涉使。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曾任中法实业银行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裁、财政总长等职。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下令通缉,逃往大连,后投奔奉系,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参议。1931年任北平财政整理委员会副委员长。1933年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兼财务处主任。1935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卢沟桥事变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扶植下,于1937年12月 14日在北平成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任“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兼新民会会长。1940年3月汪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伪北平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任委员长兼政务委员会内务总署督办。6月辞职,改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委员。1943年复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1945年10月以汉奸罪被捕,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