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玑(1487—1563),字在叔,晚年号在庵,西安(今柯城区
)人。初慕理学家陈献章,后拜王阳明为师,治学笃实。嘉靖八年(1529)进士。任兵科给事中,上疏论时政,请分内阁重权,以防朝廷受蔽。后任山东按察佥事等职。任江西参议时,农业歉收,上饶乐平县民去浮梁(今属景德镇)制作瓷器,常-武器杀掠,玑查得实情,先晓谕利害,后惩祸首,令其余回乡生产。
调任山东按察副使,常召生员讲学,又注重治安。沿河奸民,常驾小艇行劫,被害者莫能检举。玑将船家编入户籍,在船尾画禽鸟以识别,受害者可据以指控。盗贼无一漏网,河道得以安宁。升任福建参政,进右佥都御史,改任淮、徐、兖(今属江苏、山东等地)招抚营田使。所属五府三州连年灾害,千里萧条。玑节开支,励生产,流民返乡生产者达4.29万余,垦地80万亩。
晚年回衢州休养,以礼律己,和蔼待人。曾言:“平生无过人处,惟出处分明,未尝屈身降志。”山阴王畿
《明在庵王公墓表》称玑“平生惟讲学一事,以忠信为本,致良知为的,圣贤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