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枢(1497—1574),字惟中,号子一,人称一庵先生,归安(今湖州)人。明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刑部主事。言官劾李福达,不得狱辞要领,唐枢上疏,提出六“所疑”六“不用疑”,请朝廷明释,以正福达之罪。因触怒世宗,削职为民。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回湖州,讲学于东门,三吴之地有不少名人皆出于其门下。嘉靖四十一年,湖州知府张邦彦奉巡抚浙江监察御史张宪
之意,在湖州城东北隅择地建“吴兴唐一庵书院”,作为唐枢会讲之所。
唐枢少时学于湛若水。留心经世之务,亲历九边及越、蜀、滇、黔等地,凡山川险阻厄塞,了如指掌。蹑履茹素,至老不衰。著有《木钟台集》,编有《嘉靖归安县志》、《嘉靖乌程县志》、《嘉靖孝丰县志》、《万历湖州府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