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在丰(1644—1689),字屺瞻,德清籍,世居归安(今湖州)菱湖。清康熙九年(1670)一甲二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讲侍读、侍讲侍读学士,分撰日讲《四书》、《易经》、《书经》,以解义多见称。二十年,每次讲演时,列举经书要义,阐发自己观点,受康熙帝嘉奖,改任《明史》总裁,《明史》第十七卷《帝纪》即出于其手笔。二十二年,擢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调任掌院学士,迁工部左侍郎,兼任翰林院学士。二十六年,淮阳(今河南省境内)、盐城、兴化(今江苏省境内)等县河流恣溢,奉命整修河道,身历洪泽、射阳等名川大河,察看灾情,并以开新不如循旧、筑高不如就低、迎远不如取近,制定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期间,严禁州县妄派劳工,天寒则供应衣物,天暑则准备医药,民工人心踊跃。不久即完成治水工程。因河督靳辅对此持异议,被削职,授翰林院侍读学士。不久仍迁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孙在丰敏赡多艺,应制赋诗,援笔立就;又擅射,皇帝称其为文武之才,廷试中武进士。著有《扈从笔记》、《东巡日记》、《下河集思录》、《尊道堂诗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