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俐侬(1930-1985),湘剧表演艺术家、教育家。生于1930年4月8日,逝于1985年1月16日。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任湖南省湘剧院副院长。1959年起,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湖南省剧协副主席、省艺校副校长等职。
彭俐侬出生于湘剧世家,其父彭菊生为湘剧名琴师,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她从小就受到了湘剧艺术的熏陶。1942年至桂林,参加田汉领导的中兴湘剧团,在田汉的指引下,进行抗日宣传,开始了自己的艺术生涯。从艺之后,彭俐侬得到湘剧著名小生吴绍芝指点,以后又从老艺人萧全祥学戏。由于勤学苦练,艺事大进。抗日战争胜利后,她在滨湖一带演出,颇负声誉。1949年9月,在长沙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二兵团政治部所属洞庭湘剧工作团(1953年改湖南省湘剧团)。曾主演《江汉渔歌》《九件衣》等新剧,对湘剧艺术的革新起了推动作用。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出高腔《琵琶上路》(饰赵五娘),获表演二等奖。1955年参加湖南省第二次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以扮演《双拜月》的王瑞兰获表演一等奖。她的表演细腻含蓄,1957年主演的湘剧高腔《拜月记》摄制成戏曲艺术影片,湘剧艺术第一次登上银幕。1958年,毛泽东观看了湘剧《打雁回窑》,与湘剧表演艺术家彭俐侬亲切交谈,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2008年,彭俐侬湘剧表演艺术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