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1042—1102),字农师,号陶山,山阴县(今绍兴)人。陆游祖父。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
少年家贫好学,无钱点灯,常映月光读书。蹑履从师,不远千里。曾从王安
石研究经学,后应试入京,正值王安
石为相推行新法之时。王征求新法之意,佃既肯定新法合理之处,也如实报告推行过程中的偏差。王安石以不附己而不加重用。王安石死,佃率诸生哭祭。后与范祖禹、黄庭坚-《神宗实录》,坚持不妄非王安石用事。递被贬徙知外州。徽宗即位,拜为尚书右丞,行政持论平稳。善行法度,破格启用人才。因反对继续破孩元祐党(旧党)人才,被贬知亳州。
著有《埤雅》、《陶山集》、《礼象》、《春秋后传》等。《宋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