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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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宇
  明朝大臣。字至大,钧州(今河南禹县)人。阉党首要分子。成化八年(1472)进士,由知县入为御史,坐事谪,累迁山东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进右都御史,总督宣府,大同,山西军务。私市善马以赂兵部尚书刘大夏。孝宗知其为人,曾说:“(刘)健荐宇才堪大用,以朕观之,此小人,岂可用哉”。后刘瑾
用事,宇介焦芳以交结刘瑾
。刘瑾打击谏官,刘宇缘其意,请敕箝制御史,有小过辄加笞辱,瑾以为贤。其时,刘瑾收受贿赂不过数百金,刘宇首先以万金赂瑾,因以进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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