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安
(1892~1959)
李思安,乳名桂,又名钦文,女,长沙县北山赵公塘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生。6岁从父学,后进私塾,及长在家自学古文,习刺绣,为追求男女平等,曾女扮男装当过管店先生。
李思安15岁结婚,次年丈夫去世。宣统三年(1911)人梨江女校,毕业后成为当地第一位女教师。一年后入长沙崇实女校,后转入湖南省立蚕业女子专科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她任蚕校学生会主席,参加毛泽东领导的新民学会,曾当选为副执行委员长,成为湖南-的活跃分子。她组织女同学,对长沙女青年赵五贞不满包办婚姻被迫在花轿内自杀事件-进行调查,并撰文在报上予以揭露,抨击吃人封建礼教。
1919年12月李思安被推为长沙女学生代表赴北京-驱逐张敬尧,1920年1月被驱张团同学选派赴广东军政府-。途经上海时,被留下参加全国第二届学生会议,争取全国学生对驱张运动的支持。同年8月,她赴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学任职,不久即汇款80元回长沙,作为创办文化书社的基金。1922年,她转到印尼爪哇北加浪岸的中华中学任教。
1924年6月李思安回国,在上海经向警予帮助人上海大学读书,并由向警予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组织领导下,她深入到工厂、学校、商店进行宣传动员,声援北伐军进军活动。“五卅”运动大-时,为反对帝国主义的暴行,她爬到电线杆上,一面散发传单,一面高呼口号,被武装巡捕开枪打伤右颊。1926年冬,党派她回湖南,任省总工会妇女部长。在郭亮
指导下,她积极开展妇女运动,争取男女同工同酬,创办了19所妇女夜校,举办了1927年“二八”节庆祝大会。总工会主席郭亮
外出期间,她曾代行主席职权,主持过几次斗争土豪劣绅的群众大会。
“马日事变”后,她改扮男装下乡暂避,与党员郑瑞星途经武汉去上海寻找组织。在党的支持下再次赴南洋,不久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她先在雅加达中学任教,后改任北加浪岸中华学校校长,兢兢业业工作,倾注心血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华侨青年,至1950年才回到解放了的祖国,时已57岁。在华北大学政治研究院第三期学习班学习时,毛泽东接见了她和蒋竹如、戴毓本、周敦样等。1952年2月,她分配到湖南文史馆工作,后被选为长沙市
第二届侨联委员,湖南省第二、三届政协委员。
1959年2月,李思安病逝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