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昌,男,汉族,1944年1月出生,甘肃省泾川县人,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乌鲁木齐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200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7年荣获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08年荣获首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称号;2009年9月荣获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1992年,李金昌用两万元创建了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艰苦奋斗,公司已发展成资产数亿元,员工近千人,集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等为一体的跨省区经营集团化民营企业。李金昌十几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工作上。他每天最早到工地,哪里有问题,他就出现在哪里,就是在他因病手术后,也仍然坚持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逢年过节,他都要把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送到每一个人手中。生活中他很节俭,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他无数次慷慨解囊,使大湾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实行免费教育的乡镇。2000年,他又让利400万元,解决了乌鲁木齐县100多名优秀教师的住房问题,他还投资1500多万元建起了两座幼儿园。李金昌还十分注重民族团结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职工家庭。他还关心昌乐园小区居民的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企业的温暖真正送到少数民族员工和居民手中。李姓名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