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淑萍女,藏族,生前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63年4月出生,1985年12月入党。2011年9月5日,积劳成疾因病去世,年仅48岁。
金淑萍同志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拉萨发生的多次-事件中,始终奋不顾身、冲锋在前,组织转移群众,抢救案卷资料,帮助受伤人员,保护国家财产,与0活动作坚决斗争。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正执法,亲自和参与办理30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她热爱群众,乐于助人,经常捐钱捐物,主动帮助藏族同胞解决实际困难;深入乡村、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她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从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
2012年2月,金淑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 “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2年3月,被全国妇联追授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2年2月,被自治区党委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下一名人:孟祥民金姓名人堂
- 金帮红 湖北省武汉汉阳区人
- 金元斌 (1926~1998)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人
- 金骏声 (1876~1936)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
- 金精 (1925~1947) 湖北省天门人
- 金全才 安徽省芜湖无为市人
- 金美伶 中国内地女演员 黑龙江哈尔滨人
- 金光悌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人
- 金征东 浙江省人
- 金钺 (1867~?)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人
- 金声 (1598~1645) 明末抗清义军首领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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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辉 河北省唐山市人
- 金龙山 (1911~1969) 江苏省扬州高邮市人
- 金涓 (1306~1382) 浙江省金华义乌市人
- 金满 (1839~1917) 浙江省台州临海人
- 金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