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锦(1922-1965),壮族,横县莲塘乡龙田村人。1939年至1940年在横县中学读书,以后在福龙乡中心校和本村小学当教师。1947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组织本村群众,同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9月率领群众参加横县起义。后任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十九团连指导员,随团主力远征十万大山。1948年底,十九团主力回师横县后任莲圣区委副书记、书记,横县县委候补委员。1950年后任横县-秘书、副局长,邕宁专区和桂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处副科长、科长。1955年8月任横县县长、县委常委。
1955年,横县在农业生产中,发生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导致1956年春夏之交,出现农民严重缺粮甚至饿死人的现象,在县委负责人不给救济,不准返销粮食的情况下,何华锦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打报告,反映饥荒情况,要求上级过问这件事。省领导机关收到何华锦的报告后,即派人来横县调查,责令横县党政领导立即予以救济,才制止了饥荒的继续发展。
在反 斗争中, 何华锦被批判斗争。1958年10月1日经区党委整风领导小组批准划为 分子开除党籍,撤销原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的工作。
在定何华锦为 分子的决定中,说他:“诬蔑和攻击党的领导,闹0,与党分庭抗礼,到处散布党委包办一切,人委有职无权,歪曲和攻击党的干部政策,企图取消干部‘德才’标准”等等“错误”,决定在讲到饿死人事件时说:“在56年横县发生因灾饿死人事件后,何抓住这个问题对马×× (当时林业科干部) 说:县委领导人薛××从北方来,不懂横县情况,又官僚不深入,过份强调横县丰产,致使粮食指标控制后,便往下压缩,不听群众反映,这样怎么不饿死人? ”“中央公布横县饿死人后,何便大肆攻击党委,不论在机关、医院、南宁到处宣扬说,横县饿死这么多人,我见心真痛呀,半年时间就死这么多,听说是四百多,我看不止这么多,有千人左右,过去打游击几年,刚死十多人,现在死这么多人,太对不起群众了。我愿调出横县,离开这里。”这两段话的帽子是:“严重的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打击和排斥外来干部,到处拉拢亲信,树立个人威信,企图达到他夺取县委领导权的目的。”何华锦对别人对他的批判斗争,“会后即唱《兄妹开荒》,满不在乎”。1962年,县委负责人找何华锦谈话指出,只要他承认有“一定错误”就可以摘掉 分子的帽子。他回答说:“我没有 -主义的错误,脱不脱,听便。”结果他戴的 分子帽子,直到他死后13年才摘去。
1979年,横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正错划 分子帽子的指示,对何华锦的问题重新审议,作出《关于改正何华锦 案件的报告》,对原决定中写的何华锦关于饿死人的话,《报告》后说:“横县1955年因种种原因,确实饿死一些人,何华锦同志对这件事的批评,基本符合实际,不属 言论。”对原决定中所讲的诬蔑和攻击党的领导问题,《报告》指出,实际是对县委某些领导同志的具体工作提出的批评和不同看法,不构成 言论。县委的报告,经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恢复何华锦的政治名誊,恢复党籍,承认原来职务,补开追悼会, 对亲属按政策规定给予抚恤。这是1979年3月13日的事,距何华锦在忧患中死去已经13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