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达(? ~1931),今新城区
共和路西段(原钟鼓楼街)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寒。1923年,考入公费的广西第三师范学校,192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11月共青团南宁地委成立,严敏任书记,郭先达负责所属一个委员会的革命工作。
1927年,在“四一二”-政变中,郭先达亦在被捕名单上,得讯后撤退到团支部书记苏保双的家乡邕宁县刘圩。由于共产党、共青团的组织受到严重破坏,与上级组织失掉了联系。后得悉中共广东区委陈勉恕在香港,即去香港向陈勉恕报告南宁“清党的情况”,被陈勉恕临时安排在一所中学教书。
1929年6月, 国民党左派俞作柏、李明
瑞回桂执政,实行联合共产党的政策,郭先达和陈勉恕回到南宁,陈勉恕奉派为东兰县县长,郭先达任南宁政府督学,当时他已转为中共党员。同年11月,俞、李仓促反蒋失败,共产党掌握的武装力量分散左、右二江,郭先达随广西警备第四大队撤往百色。12月,邓小平、李明
瑞领导百色、龙州起义,成立红军第七、第八军,郭先达任红七军连指导员。1930年11月,由于执行“立三路线”,红七军攻打柳州、桂林等城市,后奉命放弃广西苏维埃区,举行长征与中央红军汇合,到达江西与红三军一部合编为红七军,李明瑞为军长,郭先达任军政治部科长。
1931年7月,葛跃山到红七军任政委,执行王明
左倾路线,逮捕了郭先达、许卓、余惠、黎心诚、魏伯刚等大批红七军干部,严刑逼供,残害致死。
1944年,中共中央派朱德、陈毅召集在延安的原红七军干部召开红七军历史检讨会,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红军第七军的历史决定》 , 为李明瑞等原红七军的指战员作了平反。
1956年,广西省人民政府追承认郭先达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