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敏(1959—1979),湖南省桃源县人,1976年毕业于桃源县龙潭中学。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曾连任五届班团支部书记。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入广州部队某部三营炮兵连,任七班班长。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预备党员。1979年1月4日,在本县太平公社公益大队与左安大队交界的黑水河段中,为抢救落水壮族儿童和战友而光荣牺牲。
戴志敏从小便受父母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和关心集体的思想教育。读中学时,他学习认真,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1977年参军后,任劳任怨,苦练军事技术,曾三次受到连队嘉奖。
1979年1月4日上午,戴志敏带领全班战士正在黑水河畔进行军事训练,突然听到河边有小孩呼救声, 他大喊一声“会水的跟我来!”便奋不顾身地跑向河边,见300米外的渡口处有两个小孩在激流中挣扎。他来不及脱掉衣服即跃入水中,急速向溺水儿童游去。当他奋力救起壮族儿童农金仙和农小妹后,已精疲力尽,但发现跟着下水的战士汤雄伟、李国东有危险时,又返身去救战友。战友得救了,戴志敏却因劳累过度,呛水窒息,沉入水中。部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抢救,因窒息过久,抢救无效而牺牲。
戴志敏牺牲后,部队和地方政府在公益大队举行有千多人参加的追悼会。中共大新县
委作出关于向戴志敏同志学习的决定。戴志敏所在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追记一等功。广州部队党委授予戴志敏“雷锋式的战士”的光荣称号,授予藏志敏生前所在班为“爱民模范班”。中共-授予戴志敏“爱民模范”的荣誉称号,号召全军指战员学习戴志敏舍己救人的共产主义精神。为了永远纪念戴志敏,两名落水再生儿童农小妹、农金仙分别改名为农军生、农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