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瑞英(1924--1949),又名崔丽娟,女,壮族,明江镇人。家贫,13岁父母双亡,随家兄生活。为分担困难,瑞英白天给别人帮工钉扣,晚上给别人舂米磨豆腐。
1940年秋,广西抗日学生军到明江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在瑞英的心里播下革命的种子。
1945年冬,本街女青年赵明坚,自中共思明地下党组织的明江河南抗日政工队归来,任明江小学教师,办起妇女夜读班,宣传革命道理。瑞英和其他贫苦姐妹一起参加夜读。在赵明坚的指导下,1946年冬周煜坚、周金明
姐妹发起组织妇女合作小组,后来发展成筹集革命经费的“经济小组”。崔瑞英是最早加入合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和姐妹们一起肩挑贩运,常往返于海渊、 北宁、峙浪、爱店及越南的禄平之间。1947年8月,中共发动爱店起义后,思明工委决定“经济小组”的成员参加游击队,瑞英高兴得几夜不眠,和经济组的其他姐妹们把积攒的钱,购买了一批布匹、棉毡、电筒、电池、煤油等急需品带到游击队。
在游击队里,组织最初分配瑞英和林芳芬(林秀琼)负责板堪屯的群众工作。她们在板堪深入发动群众反“三征”,斗争很有声色,引起了国民党密探的注意。一天,晨色朦胧,瑞英和芳芬进村,就被敌人发现、追捕。她俩冲出村外,隐蔽在路旁草丛中。敌人踩着她们的脚背追过, 她们忍痛不动,这才避过一次危难。1947年9月以后,国民党武装接连对游击根据地进行“扫荡”。游击队宿野林,钻山洞,生活十分困难。有的同志负伤,有的生病,个别队员情绪低落,而瑞英却一直充满着革命乐观精神。每次转移到新宿营地,她就主动去采药为伤病号治病;拾柴烧火给队员们烤;烧水给队员们烫脚;为男队员洗补衣服。空闲下来她还同情绪低落的队员谈心。就在那艰难的日子里,瑞英于11月参加了共产党。
1949年4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思明游击队为迎接胜利,决定分散深入敌后开辟新区。瑞英接受任务到明江县北宁乡开展工作,落脚在姓罗的表兄家里;她昼夜串连群众,发动群众反“三征”不幸被 教师何汉能告发。4月16日北宁乡乡长何东成带乡警围捕瑞英。
当时她已匿蔽入山洞,敌人羁押她表兄一家,呵逼其表兄说: “若不交出崔瑞英,杀0!”呵声方止,瑞英已挺身于敌前。
瑞英被捕后,敌人先以利诱,她不为所动;继而施以刑逼—鞭抽、棒打、钉指尖、灌辣椒水……酷刑用尽,而她坚贞如一。在狱中,她还相机组织同囚越狱,与隔牢的七男囚 (其中有几个是革命者)约定越狱方案,又启发教育一穷苦狱卒,使他帮助传递掘狱工具。然而,当男狱凿穿了外壁,行将凿通女牢时,与瑞英同囚的女犯吴某动摇,并要告发,情况异常危急。瑞英当机立断,对男囚们说:“你们快走,“不要管我! ”1949年12月10目,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向明江、宁明进军时,国民党明江县特编队闻风窜逃,瑞英被害于敌窜逃路上安马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