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
(1894~1930)
陈昌,字章甫,浏阳县土桥炭坡人,清光绪二十年(1894)生。宣统三年(1911)考入长沙中路师范学校(后改为湖南第一师范),与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张昆弟、罗学瓒等为挚友。在校期间,勤奋好学,以辩才擅讲演闻名于全校,有“雄辩部长”之称。
毕业后,他先后受聘于长沙五美高小、长沙女师、周南女校和湖南一师附小。1918年4月参加“新民学会”,曾积极发动青年赴法勤工俭学,创办浏西文化书社。1921年1月1~3日新民学会召开年会时,他积极支持蔡和森、毛泽东以布尔什维克主义改造中国和世界的主张。
1921年冬陈昌加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在金江高小积极培养发展青年团员,创办女子职业中学和农民夜校,创办《浏阳旬刊》,传播马克思主义。1923年冬,他受命来长沙参加筹办湘江中学,不久又被派到醴陵、宁乡等地以教书为职业,开展建党工作。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他当选国民党省党部执行委员.曾去湘西与贺龙商议出兵援助广东革命政府,不久叉以省党部和总工会特派员身份到常宁水口山铅锌矿,恢复和发展党和工会、农会组织,筹建国民党水口山市党部。
“马日事变”前夕,他被派往河南任第三十五军二师政治部主任。汪精卫叛变后,他被该师师长刘建
绪扣留,得看守士兵之助脱逃,潜回武汉,即奉命去贺龙部任团长参加了南昌起义。部队在潮、汕受挫后.他与部队失去联系,几经转折,回到湖南。不久,接中共湖南省委指示,前往上海,以教书为掩护,从事地下活动。
1929年冬,他奉命以中央特派员身份去湘西贺龙部工作。次年1月途经澧县,偶遇曾是自己学生的澧县县长唐佑樾,被唐出卖而被捕,旋被解往长沙。何键始以高官厚禄相诱,继又施以酷刑,均未能使其屈服。1930年2月23日,陈昌被杀害于长沙浏阳门外。临刑时,他高呼“革命一定会成功,劳苦大众一定要解放!”从容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