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岸,原名杨善安,1910年1月出生于贵县桥圩大南村。1928年7月加入共青团,同年1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桥圩区委委员兼团委书记、共青团贵县县委委员、中共贵县县委委员、中共贵县县委书记。1931年后,任中共广西省特委巡视员、省特委委员。1936年11月7日在贵县三里罗村主持召开中共广西省代表大会, 会议产生了中共广西省工作委员会,陈岸当选为书记兼组织部长。 1939年7月初,中共广西省工委撤销,成立中共桂林、南宁、梧州三个特支,陈岸任中共桂林特支书记。年底,中央指定他为广西代表,出席党的“七大”。
到延安后, 因“七大”推迟召开,先后进中央党校和马列主义学院学习。1946年5月任华
东局民运委员,参加土改试点工作。1947年10月任豫皖苏二地委(淮阳)委员、淮阳专署副专员兼社会部长,参加淮海战役,任毫州地区战勤部副司令。1949年任中原临时政府秘书处副处长。
解放后,先后任广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民政厅副厅长兼劳动局局长、省民委主任、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省委联络部副部长、省委农村部副部长。
1957年下放平乐县任县委-。1960年任桂林地区林业局副局长、局长,桂林专署副专员。1965年任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区民委抓促小组组长,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72年任自治区民政劳动局副局长,民政厅厅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顾问。1979年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党委党史研究委员会副主任。1982年当选为中共十二大代表。1988年选为全国第七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