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孚(1259—1309),字刚中,临海县(今临海市)双港松里村人。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上《大一统赋》,授临海上蔡书院山长。二十九年,礼部尚书梁曾再使安南,孚为副使,授翰林国史院编修、礼部郎中。次年正月到达安南,安南王子陈日燇借口服丧不来迎接,并不让使臣自阳明中门入城,使臣据理力争,其间往还评理书信均出陈孚手笔。凡陈日燇馈送,陈孚一概不受。
回国后,任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持正不阿,又以南人遭忌,调外任,历任建德路总管府治中,后授奉直大夫,任台州路总管府治中。大德七年(1303),台州大旱,江浙行省命浙东元帅脱欢察儿发仓赈灾,不听,并置重刑镇压百姓。孚愤而上诉,列举脱欢察儿不法19条,终使置之于法,促使开仓赈灾。
至大二年(1309)卒,追赠翰林直学士、嘉议大夫,进封临海郡公。善诗,有《陈刚
中诗集》等。墓在今临海市双港前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