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九银(1908—1979)男,汉族,原籍湖南省湘阴县,长于湖北石首。家贫,只念过1年私塾,年幼帮人放牛,12岁随父母迁居湖北石首叁区开荒种地,13岁当雇工。
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任石首叁区少先队副队长,参加打土豪分田地。一九三一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国民党军对苏区围剿,随组织撤到湖南华容,后去洪湖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第九师二十五团通讯员、班长、排长,在战斗中两次负伤,1932年第三次负伤,眼睛被打坏,带伤任第七师经理处粮秣员,后任第二十团军需长,1933年任红二方面军第四师十二团供给处主任。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副官,旅供给部军械股股长,120师供给部军械科科长兼被服厂厂长,晋绥军区后勤部粮秣科科长、军实科科长兼被服厂厂长。解放战争时期,1949年任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副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部长、军需生产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西南生产管理局局长,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副部长,1960年任军需生产部政治委员,1965年至1968年任总后勤部工厂管理部政治委员,后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治委员,总后勤部营房部顾问。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