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维双(1919~1978年)又名林辉,八都镇新楼灵山村人。
民国20年(1931年)中共安(福安)德(宁德)县委在福安罐里村成立,革命浪潮波及与之毗邻的宁德半山、猴盾、新楼一带。钟维双的父亲钟阿品秘密参加革命活动,当交通员,常为传送情报奔走于下南苏区和梅坑苏区。钟维双从小在父辈革命思想影响下,对红色工农政权有了认识。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奉命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3支队第6团,在霍童桃花溪整装待命,北上抗日救国。钟阿品把年仅18岁的钟维双送去报名参军。
钟维双入伍后,由于粗通文字,且积极好学,被组织选拔进新四军医疗队培训,此后,他一直从事部队医疗工作。在战斗中,他勇敢机智,0完成战伤救治任务。民国27年10月,在皖南南陵县战役中,他担任战地卫生员,民国30年,参加谢累头回战斗担任战地医务员。民国32年,在新四军二师被评为战地医务模范工作者,民国35年8月调华东军区党校任医务主任。民国35年10月,在华东军区卫生部第七医院任医保股股长。民国36年9月任华
东野战军西线兵团卫生部野七院担任医务副主任。民国38年8月,调第三野战后勤卫生部医务处任医务主任。1951年,报名参加抗美援朝,担任东北军区第三野战医院医务主任和十四军医院副院长。在战地上,与医务人员一道抢救大批志愿军伤员,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作出有力贡献。1956年4月,调福建军区后勤部卫生处任医务科科长。同年6月,调任福州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医疗预防科科长。1960年8月,调第九二医院任医务副院长。1963年,在第十野战医院任院长;1970年2月,调任陆军第三十一军后勤部副部长。
钟维双在任职期间,身患癌症,仍坚守工作岗位。1978年10月12日,因医治无效,卒于厦门一九四医院。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