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寡妇(1880-1933),名贺贞,张有妻,河南省洛宁县草庄村人。民国时期女匪首。
清光绪六年( 1880 )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嫁与同县德里兆农民张有为妻,育三子:振升、明升、先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张有病故,遂以“张寡妇”称。后其长子张振升受地霸欺凌,被迫闯荡绿林,被地霸收买杀手暗害。贺贞气愤至极,遂倾家变产,购买0拉杆子。
民国十一年(1922)秋,为报杀子之仇,张寡妇带次子张明
升上山投入匪队,成为豫西著名的女“刀客”。因其处事果断,有勇有谋,得到大家的爱戴和信赖,被推为“总驾杆”。张寡妇有胆有识,行事仗义,人马逐渐兴旺起来。
1924年后,张寡妇人 已达1000余,经常活动在洛宁、宜阳、嵩县一带,昼伏夜出,攻村破寨。对那些殷实富户,或劫财物,或绑人票,尽管其本人极少出马,但作案者都打“张寡妇”旗号,由此张寡妇名闻数百里。
1925年春,张寡妇部被镇嵩军张治
公部收抚。因次子张明
升被当地乡绅设宴诱杀,亲率重兵,包围头峪街,误杀很多无辜百姓。张寡妇报仇之后,脱离镇嵩军,重返家乡拉起杆子,不久,人 又达1000余。
1929年,被万选才派人再次收编,张寡妇仍然将0交给“孩子们”受编升官,其本人再次回乡拉杆结伙,打富济贫,深为地霸豪绅所恨。
1932年,地霸豪绅将其在家务农的三子张先升 杀。张寡妇遂带领人马从宜阳杀回洛宁报仇,杀害村民33人。
1933年,张寡妇灰发秃顶,弃杆从商,常到临汝、郏县、许昌一带贩卖0、-。是年秋,自许昌返家,经过龙门时,被国民党军武庭麟部查获, 杀于洛阳东关大桥下,时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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