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男,汉族,1946年11月生,福建晋江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1965-1970年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70-1971年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后勤部总仓库起重搬运工
1971-1974年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生产指挥部办公室秘书、政治部团总支书记
1974-1977年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团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
1977-1978年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炼油厂一车间党总支书记、教导员
1978-1980年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炼油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0-1983年石油部茂名石油工业公司党委常委、计划处处长
1983-1984年石油部茂名石油工业公司党委常委、副经理
1984-1985年广东省茂名市委副书记、中国石化总公司茂名石油工业公司经理
1985-1988年广东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88-1992年广东省副省长(其间:1990.04-1990.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2-1993年广东省副省长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1994年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4-1997年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1997-1998年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深圳市委书记
1998-2000年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
2000-2001年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2002年山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2002-2003年山东省委书记、省长
2003-2007年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7年天津市委书记
2007-2012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
2012-201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天津市委书记(至2012年11月)
2013-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