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磻(生卒年失详),字渭老、敬夫,号松山,罗源县人。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与弟张庠同榜进士,由检点赡军,历官国子祭酒,权兵、吏二部尚书,权刑部尚书兼礼部,拜端明殿学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进封长乐郡公。后辞去官职,卒赠少师。
磻为人守正不阿,风采凛然。出知临江军(在清江县)时,邻郡临川清江渡产纸名“清江纸”,户部误以清江纸产于清江县,下令临江军索贡纸3万,磻上 书申辩;反又催办,磻复申前由,遂得免贡。
磻为参知政事时,曾于经筵(御前讲四书五经)时上疏,直言皇帝乘舆到原庙祭祀,而后临幸“龙翔”,所经之途,截锯屋檐,加宽道路,虽给补偿,无济于事,百姓议论,怨声载道,费繁弊滋,莫此为甚。因而是年行幸之事遂作罢。
右丞相史嵩之,专横独断,排斥异己,淳祐四年(1244年)母丧去位,后欲钻营再相。磻发策出题议论,发动太学生144人,武学生67人,京学生94人,上 书力阻嵩之再相,但无法上达。诸生乃书嵩之劣迹张贴于太学斋廊并-,御史、谏议、三镇也交章声斥,嵩之只好作罢。淳祐六年(1246年)十二月,嵩之居丧满,复谋进用。时磻为大司成,率同列力陈史的罪恶,帝乃命嵩之辞官,诏不复用。由是磻之直言敢谏名震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