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皋(1888~1934年),女,江苏苏州人。清宣统三年(1911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女子师范。民国2年(1913年)为探索“提高女子教育,振兴女权”的道路,奔赴广西,任广西省立桂林女子师范校长。民国4年南渡婆罗洲,任婆罗洲山口洋中学校长。翌年转新加坡,与庄希泉共同创办南洋女学,任第一任校长。民国9年5月,英国殖民当局颁布《海峡教育条例草案》,她和庄希泉联合华侨教育界人士,成立华侨学务维持处,发动一场震动马来亚半岛的“争人格,反苛例”的签名斗争,此事轰动整个南洋。庄希泉被殖民当局逮捕入狱后,她受爱国侨胞重托,任回国-代表,只身回国。在北京、上海等地日夜奔走呼号,并亲自向北洋政府的外交部、教育部上条陈,吁请各界及当局予以声援。全国各报均刊登北京、上海等地许多团体向北京政府国务院、外交部、教育部以及英驻京公使馆、新加坡殖民政府总督发出的致电、通告和公函,北京学生团体纷纷成立后援会,一时全国震动。民国10年,与庄希泉在上海结为夫妻。
民国11年5月,在爱国侨胞资助下,她在厦门创办厦南女学,任校长。民国13年,投身国民革命,任厦门国民党福建省临时省党部执委。翌年参加国民党,积极参加支援上海五卅惨案的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积极募捐支持上海受难同胞。由于“后援会”为亲日势力控制,-斗争未能顺利进行,她与庄希泉等15人愤而退出,另组国民外交协会。在此期间,她遭反动-围捕,险遭杀害。她毫不畏惧,仍经常出席各种抗日-,发表演说。
五卅运动后,她离开厦门到广东省海陆丰一带。民国14年7月,到诏安县创办平化女子小学,自任校长。翌年11月,随北阀军入泉州,任国民党晋江县临时党部执委、妇女部长、晋江县妇女解放协会主任委员,并筹组妇女工读学校。民国16年2月,调福州任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筹备处委员、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是年4月国民党右派发动-事变,他被通缉,避居菲律宾,后返上海继续革命活动。病逝于苏州。遗嘱将遗体献给红十字会医院解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