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泰(生卒年不详),字世隆,明代官吏。咸宁(今陕西西安市)人。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进士,任吴县(今江苏吴江
县)知县。当时太湖水涨,千顷良田被淹没。雍泰到任后动员民工修筑堤坝,防止湖水泛滥,深受人民赞扬,该堤被称为“雍公堤”。
后来升雍泰为御史,奉命到两淮巡视盐务。他见灶丁(制盐工人)无妻室的,为他们婚配。而后,被余子俊引荐为大同兵备副使,升山西按察使。雍泰刚直清廉,所到各地常与豪强较量。有一次,太原知府尹珍在路上与他相遇,来不及躲避。雍泰就召他到治所,令尹下跪,并数落他的过错。尹珍不服,雍泰竟用鞭子打他。于是,尹珍向朝廷上诉,还告发雍打死了无罪之人,因此雍泰被逮下狱。经吏部尚书王恕
请求宽宥雍泰,被大赦出狱,降为湖广参议。弘治四年(1491)转为浙江右布政使。
弘治十二年(1499)雍泰被提升为右副都御史,任宣府(今湖北宣化县)巡抚。他见到饲马的军士因马死而无钱赔偿,就奏报朝廷免予赔偿,以公款购马补充之。他见到贫困的边防军士往往卖掉妻子,就奏请朝廷给钱补助,使尚书周经也对未婚的边防军士贫者给以聘礼金,已典卖妻室的予以收赎,于是边军皆大欢喜。当时有些边将骄横不法,雍泰严加抑制。参将王杰
有罪,雍泰弹劾他,还将他逮捕审问,参将李稽犯法,雍泰用大杖行刑,又奏报八名千户的不法行为,因此激怒了受过他惩罚的将校,王杰
、李稽等指控雍泰-武官及其婿受贿行为,雍泰被革职为民。
武宗即位(1506)后,给事中潘锋等引荐雍泰,说他有“敢死之节,克乱之才”,吏部尚书马文升就起用他为南京右副都御史,雍泰坚辞不就职。正德三年(1508)春,许进任吏部尚书,又起用了他。同年七月,提升雍泰为南京户部尚书。当时宦官刘瑾
擅权,雍泰虽与刘瑾
为同乡,但不与刘交往,使刘瑾大为恼怒。雍泰才上任四天,就被刘瑾勒令退休回乡,又构陷许进、马文升及以前引荐雍泰的尚书刘大夏,给事中赵士贤,御史张讳等人,都削职为民。与此事有关的其它五十多人则被罚米输边。
雍泰回乡后,居住韦曲别墅,不进城市。及至刘瑾被诛,又复官,然后退休。雍泰自奉俭朴,即使贵客来家,也不过两种肉菜招待。他身为尚书,没有绯衣(红绸官服),及至他死时,家人才替他制了一件作为收殓之用。天启中,追谥端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