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天佑,明代宁化城关人,生卒不详。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天佑以岁贡入京候选。当时严嵩当权,借故索贿,送银五百两者便可得官。曾有人向天佑授意,天佑坚决不干。幸好这年吏部李默
担任主选官,秉公选拔人才。天佑应考中第四名,派往湖南省桃源县任知县。
桃源县庙宇遍布,群众迷信鬼神,该县久无城墙,无人过问。天佑到任,亟想改革陋习,加强防御设施,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当时,城里有座将军庙,庙大田多,农民佃耕庙田,常因田界不清闹纠纷,前几任知县都无可奈何。恰好又有争田官司闹到县衙,天佑传令按稻草多寡定面积大小与界至,叫双方各自把稻草全部挑到将军庙前,听候断决。然后,在将军庙“升堂”,对着神像大骂:枉为神灵,空有其名,历来佃户争执庙田界至,你却置之不理,要你何用!下令用稻草引火,烧掉将军庙,变卖庙产,用于修城墙,终蒇其事。
按常德府惯例,所辖各县每年要积“无碍官银”三千两,作为新任太守的寿礼。天佑到任后,正遇到陆太守上任,天佑拒送“无碍官银”。他说:“银达三千两,还说‘无碍’,这是什么话?”破了这个规矩。陆太守怀恨在心,总想寻机报复。恰好巡按御史莫奕到常德,陆太守便中伤天佑。莫奕的父亲在宁化当过县令,莫奕与天佑是要好的同学。莫奕召见天佑问道:“陆太守为人怎样?”天佑不解地说:“他是个新任官,难道他一来就被你发现了什么问题?”莫奕听后,更觉天佑为人厚道,便将陆太守背后告状之事告诉天佑。但天佑毫不计较,仍像原来一样对待陆太守。
桃源县是常德府赋税最重的一个县。历任知县为了不影响考绩,都把下年的新税挪补上年的欠数,积欠数量已上万。天佑施行“四六带征”的办法,使百姓负担得以减轻。无奈上司认为天佑催征不力,考绩很差,难于重任,以此冷落天佑。而天佑却理得心安,处之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