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
贤(1911~1965),山西平顺县人,中共党员。上过小学,务过农。民国21年(1932)参加中共领导的县农会,民国26年起先后任平顺县人民政府供给员、事务员,县财粮助理员,副区长、区长。
1949年,王被抽调编入长江支队,随解放军南下。同年12月在中共南平地委-工作队任副队长。次年2月至建宁,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秘书。1951年镇反中兼任司法科长,次年任县长。1953年任中共建宁县委代理书记,1955年起任县委书记(曾称-)。
王责任心强,重大事情都亲自参与。兼任司法科长时,全县镇反案卷他全都一一审阅。王办事雷厉风行,任代理书记之初,适逢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2月15日,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同月27日,县内即成立第1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开始,县领导、科局长都固定包点,常年下乡抓农村工作,并形成制度。由于县委对农业工作的常抓不懈,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643143担,比1950年增加68.2%。王下乡不事先通知,也很少带随从人员。50年代县内交通不便,下乡多是步行。王自己蹲点桐源多年,始终和其他工作队员一样吃派饭,不特殊化。作为县委书记,王自己以身作则,也敢抓敢管。1957年,有个区一千多亩稻田发生虫灾,区委一位主要领导玩忽职守,造成减产。王态度坚决地主张撤其职务。县内有些领导干部对王不无敬畏。“-”中,县委办公室接到上级通知,让增报粮食产量,并告知报多少即可上北京。王听汇报后说:“我们上报的产量已经估得够足了,去不了北京就不去吧。”后来去北京开会的各县领导,全专区唯独建宁县的是以爱国卫生先进县特邀代表身份出席会议的。由于王在那非常时期能置人民利益于个人利益之上,在紧接着“-”到来的困难时期,建宁县饥荒情况远不如邻县严重。
1958年4月,建宁除“四害”讲卫生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此后又荣获国务院嘉奖。在县委组织领导的爱国卫生运动中,王英
贤与其他县委领导一样,既组织指挥,又亲自动手,奋战几个月,使全县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并从此形成讲卫生的好风气。
1959年修建武调水电站,王步行三四十里到工地,又爬上100多米高的悬崖查看水头,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同年县城拓宽中山路,王常
与机关干部一起参加义务劳动。县委改建厕所,王也和机关干部一起清理旧厕所沾满脏物的砖块。
1960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已下放劳动的原县委办公室一名干部患急病,县医院几位医生诊断后意见不一。王知道后亲自到医院,让也被错划为右派的一名外科医生诊断、主刀,使已进入昏迷状态的患者得救。而当时人们是视右派如瘟神,避之唯恐不及的。
王于1964年调省民政厅工作。走前,王要求支部开会,给他作鉴定。支部会上,有人批评王家长式工作作风,王欣然接受。王担任建宁主要领导职务十几年,调离时,妻子还是家庭妇女。次年,王病逝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