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孙干卿,山东省临淄县(今淄博市)人。1938年初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战士、班、排、连、营长,抗日战争胜利后,随解放大军北上,改编为东北民主联军,先后任东北野战军团长,第四野战军师参谋长。参加了四平保卫战和临江、辽沈、平津、解放海南岛等战役。1950年后,历任副师长、师长、军参谋长,广州军区炮兵司令员,海南军区司令员,广州军区参谋长,昆明军区参谋长、司令部顾问。1961年晋升为少将。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4年9月离职休养。
军队生涯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十团排长。副连长、连长,
第三旅九团营长,
清河军区清中独立团副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
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师二十团团长,
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十七师五十团政治委员、团长,
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八师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师长、师长、军参谋长,
海南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
1958年广州军区炮兵副司令员,
广州军区炮兵司令员,
1963年07月任海南军区司令员,
广州军区参谋长,
1977年昆明军区参谋长、司令部顾问。
1984年9月离职休养。
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