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烈
(1909—1976)四川南充阆中县人。一九三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四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九军第八十一团特务营政治委员,红九军政治部总务处处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保卫部科长,太岳行政公署-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太岳区南下干部大队大队长,豫陕鄂边区组织部部长、社会部部长,中共豫西区地委委员兼中共宝丰县委书记,豫西区委社会部副部长兼-局长,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兼社会部副部长、公安厅副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兼社会部副部长、公安厅厅长,河南公安总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河南省政法委员会主任兼公安厅厅长和检察署署长,武汉市-局长兼检察署署长,-第十六局局长,第四局局长,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队副政治委员。一九六二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