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光明(1922~1982年),原名史栓元,字鳞鱼,民国11年(1922年)生于山西省沁源县中峪乡东王勇
村农家。民国25年入该县第一高级小学,参加该县中共组织的“牺盟会”,被吸收为抗日歌咏队队员。其间,曾在该县城关募捐救国,并深入农村进行抗日救亡宣传。
民国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受组织派遣至沁源县第三区任儿童团团长。不久,到该县动员委员会工作队工作。民国28年10月,调任八路军(第十八集团军)太岳指挥部二科任工作员。民国29年6月至民国34年8月,历任冀县-二股股长、代局长。此期间,光明为宣传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扩大抗日武装队伍,建设敌后人民政权做了大量工作。
民国34年9月至民国38年2月,任山西省垣曲县-局长。曾率公安队配合该县独立团清剿国民党刘汉
三残部。民国38年3月,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第六大队四中队副政治指导员,一路粉碎残余蒋军的骚扰,开辟新区,建立革命政权。
1949年10月,任寿宁县-局长。1952年5月,任该县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8月升任县委书记。1954年,任中共福安地委委员。其间,光明组织和领导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等斗争,尤其是在寿宁任上肃清以匪扬为首的寿宁县大股土匪,抓获大批-分子、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翌年,调任福建省人民-福安分院检察长。任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依法审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法律尊严,稳定社会秩序。
1960年初,光明被错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撤职并降级下放到霞浦三沙闽东造船厂任厂长。虽身处逆境,他以党的利益为重,忍辱负重,与工人打成一片,带领全厂干部、职工狠抓生产,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闽东的造船工业奠定基础。
1963年,升任福安专署副专员、中共福安地委常委。1966~1982年,相继任福安专署代专员、宁德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宁德地区行署副专员等职。此后20年间,光明积极参与策划闽-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宁德地区的重工业虽创始于“-”前夕,由于种种原因,到1965年,全区尚无一个稍具规模的炼铁厂,全民所有制的小机械厂也仅有十七八个。直至1971年,隶属地区工业局的冶金、机械、化工(含医药)3个重工行业还未真正起步。光明带领全区重工业系统同志精心擘划,艰苦奋斗。在“文革”期间,光明仍遭破孩,但他百折不挠,多方努力,发展工业。至1982年,全区化学工业、机械工业、医药工业、冶金工业之总产值分别达1825.7万元、1502万元、495.1万元、102.1万元。同期,光明还为闽东电机的发展壮大作出贡献。1958年闽东电机厂创建伊始,仅有2台破旧车床、1台小钻床,百余名工人。翌年5月1日始制出第一台2.8千瓦交流电动机。60年代中期,光明与该厂领导共商对策,提出“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的办厂方针,接着实施联办电机、扩大销售网点的战略。经十七八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终使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变为福建省第一个跨地区、跨行业并包含不同所有制的联合企业,再跃为全省第一批企业集团公司之一。与此同时,电机产品也走向香港和东南亚市场。至1982年该厂产值1691.05万元。与此同时,在交通运输、轻工生产、科技文化等方面,光明亦作出积极贡献。
光明忠于职守,公而忘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战争年代母亲病故,供职寿宁时父亲病故,他以工作为重,均未回奔丧。60年代他曾赴大庆、大寨参观取经,因公务忙碌,途经家乡未去省亲。1979年6月,身患肺癌在北京动手术。术后仅10天,他不顾身体虚弱,向前来护理的干部或亲自打电话询问生产情况。同时又抽空拜访老上级、老战友,尽可能为闽东争取新的技术改革、经济建设的项目。回闽东后,他婉拒疗养,带病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生产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光明长期身居地委、行署领导要职,但始终廉洁俭朴,襟怀坦荡,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1982年6月病逝于福建省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