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宗权(1884~1975),字徽猷,出生于县内艾阳牛寨的一个农民家庭。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毕业于福建巡警学校。宣统二至三年(1910~1911)任建宁巡警教练所长。民国元年(1912)至3年任邵武警务长。民国4至5年回县任高等小学堂教员,并参与重修《建宁县志》工作。
民国7年,宗权随在云南第二卫戌司令部任职的同乡宁李泰
同游云南。同年6月,经推荐,任永善县警察区长。次年农历正月初一,受县长派遣,阮带县署书吏、仵作去乡村勘验一起命案,凶手家属(凶手已被押)送给阮40余两银子,阮严词拒绝,依法办案。民国10年,经永善县长推荐,在昭通第九混成旅司令部任中尉书记。3个书记中,只有阮是外省人。阮办事勤勉认真,后来裁编,在外省人普遍受排挤的情况下,只留下阮一人。
民国13年后(民国17至18年在九江经商),历任安源县经务科长,国民革命军三军八师少校秘书,七师少校军需,七师中校会计课长,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铨叙事务处中校处员,武汉陆军整理处人事组上校科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处上校科长、综合科少将科长、铨叙厅办公室少将副主任。铨叙厅主管国民党军队将校官员的任免,不论校官或将官,若铨叙厅无案可稽,均只能算作“黑官”。当时杂牌军队林立,一旦为国民党中央收编,指挥官多千方百计向该处钻营,且杂牌军不乏金银财宝。阮不染指非份之财,即使同僚或部属逢年过节赠送的礼品,也一概不收。
民国35年退休,37年返回建宁。
解放时曾协助县人民政府维持地方秩序。1950年当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950至1951年在县内乡村教私塾。50年代,以70岁左右年龄开始参加体力劳动。劳动之余,潜心学习中医。无钱买书,便求借于他人,以蝇头小楷抄写。十几年中,抄写中医中药书达三四十册。60年代开始,给人义务看病,有求必应。阮平生不苟言笑,却待人随和,注重礼节,不论何人,走时必礼送至家门口。“文革”中,阮被视为“国民党残渣余孽”,遭受-,并举家迁至圳头枫林石。当有人求医上门时,阮仍然有求必应,认真负责。求医者多为农民,阮生活在农村,知道农民甘苦,所开药方,味数不多,花钱甚少而见效,故颇受农民欢迎。
阮饮食有节,起居定时,虽生平不少坎坷,仍活到92岁高龄。去世后,邻里家家都前往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