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之光,诸暨牌头王家宅人。1915年,进同文书院读书,开始接触进步思想,结识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家的张秋人、宣中华等,在他们的影响下,立志投身革命。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共杭州地委秘书处工作。8月,任中共两浙盐运使署支部书记。1929年1月,奉命到上海筹建绸厂,作为党中央的联络点。不久,到天津协助毛泽民筹建党中央的秘密印刷厂。1933年夏,离开上海赴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委员会委员兼对外贸易总局局长,后创办商业大学,任校长。领导各贸易分局做好对白区的贸易工作,保证了苏区党政机关和军需的需要。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任中央没收征发委员会组长,为解决长征红军给养问题日夜操劳。1935年10月,到陕北,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对外贸易总局局长。1936年2月,随李克农赴洛川与张学良、王以哲会谈,达成苏区与西北军互通贸易等协议。1937年春,到太原筹办红军军需物资,顺利完成任务。
1938年8月,钱之光奉调到八路军南京办处工作,协助秦邦宪、叶剑英工作。12月,南京办事处与武汉办事处合并,正式成立“八路军武汉办事处”,任办事处主任,兼新四军武汉办事处处长。1939年初,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成立,以少将军衔担任处长。在周恩来、董必武直接领导下,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国统区地下斗争,为抗日根据地输送军需民用物资做了大量工作。1944年,任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委员。1945年,任中共南方局(重庆局)委员,为重庆谈判作了大量的工作。
1946年5月,钱之光随周恩来、董必武率领的中共代表团、中共南方局、重庆八路军办事处等单位到南京,任南方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副书记、十八集团军驻南京办事处处长、南京中共代表团办公厅主任。1947年3月,根据周恩来、任弼时关于“去香港主持海外及内地经营,并筹划今后蒋管区地下党经济接济”的指示,到大连组织中华贸易总公司,后到香港组建华润公司,任董事长,进行贸易工作,并以此为掩护开展上层-活动,参与组织将在香港的著名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爱国人士秘密送到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钱之光先后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兼中共党组书记。1970年,任国家轻工业部部长、中共党组书记,为新中国的现代纺织工业的奠基人。1981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顾问。曾被选为中共第八至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九至十一届中央委员,十二大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主编《当代中国的纺织工业》。1994年2月5日,在北京逝世。(许林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