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自强(生卒年不详),明代官吏。同州(今陕西大荔县)人。嘉靖三十二年(1533)中进士,历任庶吉士、检讨。隆庆(1567~1572)中任洗马、国子祭酒,在振饬学政方面成绩卓著,升为少詹事兼侍读学士,掌翰林院。
神宗为皇太子时,马自强升讲官,受到皇帝信赖。1572年神宗即位时,升为詹事,教习庶吉士。不久升礼部右侍郎,为日讲官,又升礼部尚书,任经筵讲官。
礼部所掌公务,以分封皇族的事务最多,而朝廷所颁有关皇族条例先后自相抵触。那些狡诈的官吏乘隙从中牟利。马自强到任后,选择其正确条例命下属遵守,其他不可用的全部摒弃。每当藩府发来疏文,立时裁决,公布在衙门内,明确该办与不该办的,使下吏无法乘机牟利。龙虎山的正一真人,在隆庆时已降为提点,且夺了印敕。可是到了神宗时,张国祥重贿太监冯保,要求恢复正一真人的封号,马自强竭力反对,不予上报。
以往与俺答通贸时,朝廷对俺答有一定的赏赐。后来边臣毫无节制地为满足俺答的要求,赏金不断增加,大大超过定额。马自强任职后,坚持以最早的协定办理。随便索取赏金,一概不许,每年使国库节约不少开支。
《世宗实录》修成时,加马自强为太子少保。神宗万历六年(1578)三月,首辅张居正
回乡葬父,推荐马自强兼文渊阁大学士,参与机务。但无实权,一切小事由先入阁的张四维
操纵,大事则由张四维
驰报江陵,听张居正
裁决。马自强只是挂名而已。
不久,张居正回朝掌政,马自强得病而死。诏赠太保,谥文庄。遗著有文集2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