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卫华(1919~1985)原名马荣昌。唐县南上素村人。1932年由保定河北省立第六中学转入博野四存中学。1936年考入太原军官教导团。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由太原回乡参加唐县抗日民主政府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唐县游击大队大队长,在唐县、曲阳一带发展抗日武装,开展游击战争。
1940年4月任唐县抗日武装委员会主任,参加了百团大战。之后参加八路军正规部队,历任营长、团参谋长、团长等职。1943年夏、秋,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四十二团参谋长,在神仙山与数千名日本侵略军作战三个多月,大小战斗46次,始终参与指挥,歼日军800多人。是年12月7日,日本侵略军一个大队运输50多个驮子,由两架飞机掩护,撤退至草庄台夜宿。8日凌晨,马卫华带两个连和一个机 排设伏,正遇日军在沙滩集合。他果断指挥机 、 一起开火,当场击毙日军70多人。日军仓皇败退,他又带领部队乘胜追击,共毙、伤日军100多人,四十二团无一人伤亡。1944年在保卫麦收战斗中,遭日军重兵包围,他率部与日军浴血战斗,在危急时刻,他毅然跳下悬崖,身负重伤,后脱险。
1947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四纵队三十二团团长时,率部强攻国民党军队盘踞的王京村,以60发炮弹摧毁敌之工事和碉堡,经一昼夜激战,歼敌400多人,攻克了王京。此后,历任旅参谋长、副旅长、师长等职,参加了张家口保卫战和涞源、保南、正太、青沧、清风店、石家庄、平津、太原、宁夏等战役。1948年12月,率部阻击国民党三十五军于新保安,对实现平津战役第一阶段计划起到重要作用,受到了兵团、纵队的通令表扬。
抗美援朝期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六十四军参谋长、第一副军长,参加了第五次战役和坚守防御战役。1955年至1970年,先后任北京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司令员。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担任北京军区党委副书记。“文革”中遭受诬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参与和成功组织了国庆三十五年阅兵仪式,虽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国庆节阅兵后,才住院治疗。1985年8月24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