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山(1918—2010),陕西省延长县人。1935年10月参加革命,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6月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兵团职离休干部、陕西省军区原顾问。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陕西省延长县交口区少共区委书记,红一军团第一师第一团-干事。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军法处看守长,师直属通信营特派员,师直属政治处副主任,师保卫部一科副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保卫部一科科长,延安军分区独立团政治处副主任,西北野战军第六纵队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第一野战军第六军教导团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兵团第五军第十三师政治委员,新疆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新疆军区军事-检察长,南疆军区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陕西省军区顾问。
个人荣誉
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1月16日在西安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