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子,女,原籍连城县,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生。从小失去爹娘,童年与迁居宁化的连城人巫林水成婚。林水是树厂工人,因不堪树厂老板奴役,于18岁那年,弃家外逃,杳无音讯。从此,罗卜子只好靠砍柴度日。
民国20年(1931年),宁化建立红色政权,罗卜子接受革命的熏陶和教育,积极参加妇女工作。她加入共产党后,任宁化西郊区赤卫队指导员。在她的具体指导下,西郊区的妇女洗衣队、慰劳队、宣传队、担架队……样样工作都做得很出色。
民国23年的一天深夜,上级紧急通知,大刀会匪徒要偷袭离城2.5公里的长滩村,要速派人前往阻击。村里男人支前未返,农会无人负责,她立即与妇女连长黄才嫂率领在连队的仅12名战士,星夜赶到长滩部署阻击。不久只见3个火把,照着15个会匪,头裹黄布,口含朱符,胸挂掩腹,气势汹汹闯进村去,直奔农会大厅,埋伏在大厅两侧的罗卜子和战士们立即开 射击,匪首应声倒地,其他会匪慌了手脚,转身欲逃,这时罗卜子指挥战士们围将上去,会匪-缴械投降。
当年10月间,红军大部队从湖村等方向南移,罗卜子率队支前途中遭匪部伏击,失利冲散,她在大畲尾附近被俘。在狱中,她先后遇到妇女连长黄才嫂、水女和排长木秀子以及少先队长院生嫂等,于是她们组织“誓死队”,同敌人进行斗争。不到一个月,漳州绥靖公署提解这些“要犯”。从宁化到漳州要步行八九天,走过四天后,黄才嫂年纪较大,足趾磨伤,一步一拐,罗卜子把自己的夹衣撕破,为她包扎。押送的士兵,用皮鞭抽打,强行赶路。罗卜子一面安慰自己的同志,一面怒斥敌人:“亏你们是男人,受地主剥削,不起来革命,反而甘愿做有钱人的帮凶走狗,帮助富人打穷人,还不如我们妇女有志气,你们不觉害羞吗?”士兵们才稍有收敛。在漳州监狱受审期间,敌人施行种种酷刑,她坚强不屈,经受严峻考验。罗卜子在最后一次受审时慷慨激昂地说:“人总有一死,我们干革命的人,是不怕死的。革命迟早是会胜利的……”她大义凛然,坚贞不屈,从容就义,时年4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