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民,1955年1月出生在山东省郓城县双桥乡双桥村一个农民家庭。
1973年,刘胜民参军入伍,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他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他曾受到部队两次通令嘉奖,1983年荣立三等功一次。
1986年,他转业到郓城县-内保股任民警。他热爱本职工作,对公安工作有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使自己的思想和业务水平较快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在刚到-工作的两个多月中,局里因住房紧张,无法安排他的住处,他没有半句怨言,每天骑自行车往返20公里回农村老家住宿,无论刮风下雨,还是艳阳高照,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后来领导把他安排在办公室暂时住宿。他白天工作10多个小时,夜晚伏案查阅资料。为尽快掌握内保工作业务知识和全县重要机关、厂矿单位内部保卫情况,刘胜民办公室那盏灯时常闪烁到深夜。由于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很快成为内保股一名精通业务的骨干。
-配发给内保股一辆三轮摩托,股里确定由他保管,他经常擦拭保养,出发前认真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论白天黑夜,还是雨浇雪打,只要有任务,他总是愉快地承担。1986年5月下旬的一天深夜,他查夜回到局里已是凌晨2点,刚躺在床上,县棉厂报告抓获一名作案分子,他不顾疲劳和困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将罪犯带回-,审查完连早饭也没顾得上吃,又与同志们去追捕其他犯罪分子。连续七天,他既当驾驶员,又当战斗员,和战友们一起将六名罪犯全部缉拿归案。5月27日深夜,他和破案组的几个同志去郓城伟庄乡抓捕一名罪犯,两米多高的砖墙上面嵌满了碎玻璃片,从大门叫喊又怕把罪犯惊跑,怎么办?这时,他毫不犹豫地说:“搭人梯,让我翻过去。”墙上的玻璃扎进他的手掌,鲜血流出来,他全然不顾,第一个跳进院内。
刘胜民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从不徇私枉法。1987年10月16日,他去张营乡抓捕一名贩卖违禁物品的犯罪分子时,案犯所在单位的领导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菜,他拒绝入席。在这之前,有人曾多次说情,希望能从宽处置,均被他拒绝。
1988年6月29日,刘胜民下班回家时路遇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正在殴打一位老大爷。他走上前大声呵斥:“住手!”两个家伙见来了一个爱管闲事的,马上转移了目标,挥拳向他打来,他闪身躲过,一个扫堂腿把其中的一个家伙踢倒在地,另一个又挥拳打来,刘胜民掏出工作证严厉警告他们,吓得这两个家伙怔立当场。原来,老大爷是卖西瓜的,两个家伙吃完瓜擦擦嘴想一走了事,老人向他们要钱,竟遭到一顿拳打脚踢。两个家伙慑于刘胜民的正气,乖乖地向老人赔礼道歉,如数付了瓜钱。后来,老人打听到刘胜民的单位,常常去看望他,两人成了忘年交。
刘胜民对别人的事总是关心、支持,而对自己则是严格要求,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有一次,他白发苍苍的父亲从县城回家,乘坐公共汽车时与两个青年发生了口角,被打得遍体是伤,下不了床。刘胜民回家看望父亲,亲戚邻居们都说:“胜民啊,你老父亲都这把年纪了,还遭人毒打,吃这个亏,真是太窝囊了,你在-工作,一定要狠狠整治一下这两个家伙。”可刘胜民并没有私下找他们算账,替父亲出气,而在张罗着给老人治伤看病。不少人都催他快去替父亲报被打之仇,他说服大家千万不要感情用事。他说:“正因为自己是公安人员,所以更要依法办事。”最后依靠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做了妥善处理。
10月27日,县城正逢大集,梁山县流窜扒窃分子张成知,在拥挤喧哗的人群中伺机作案。11点左右,他偷得一只提包后撒腿就跑。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郓城县郓城镇治安积极分子樊祥俊发现,他一边奋力追赶,一边大声喊叫:“抓小偷啊,快截住他!”张犯趁机骑上早已备好的自行车向北逃窜。这时,去南关执行公务的刘胜民听到喊声后,毫不犹豫地向罪犯追去。因正值市场成交高峰
期,人群拥挤不堪。丧家犬般逃窜的案犯接连撞倒了几个人之后,使喧嚣的人群更加混乱。刘胜民清醒地意识到,如果让罪犯逃脱,将来不知又有多少人的财产受到威胁。他机警地在人缝中穿越着,眼睛紧紧盯住前面惊慌失措的罪犯,追赶了大约500多米,终于追上了罪犯。刘胜民冲上去一把抓住了罪犯的衣领,厉声呵斥:“跟我走!”罪犯连挣几下都没能挣脱,便狗急跳墙,右手迅速从身上抽出一把尖刀,朝刘胜民的左颈处猛刺一刀,并残忍地向上猛豁。顿时,胜民的左腮开裂,伤口长达14厘米,致使颈动脉血管被切断,鲜血如柱喷涌,染红了橄榄绿色的警服,染红了脚下的土地。面对年轻力壮、穷凶极恶的歹徒,刘胜民早已把个人的安危置之度外。他强忍着巨大的疼痛,紧紧擒住罪犯不放。丧心病狂的罪犯见仍走不脱,又凶残地朝刘胜民的头顶、左腮、左耳各刺一刀,企图迫使其松开手。此时的刘胜民,嘴里、鼻子里,头上、脖子都在大量流血,成了一个血人。在身负重伤、大量失血、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决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在双眼被血水蒙住,全身将要失去知觉的情况下,仍然紧紧抱住罪犯不放。罪犯拼命挣扎仍逃不掉,又挥舞着尖刀,残忍地朝刘胜民左额猛刺一刀,又朝左肩连刺三刀。刘胜民终因流血过多,体力不支,仅能靠自身的重量来拖住罪犯了,罪犯十分惊慌,拼命地往前拖着,1米,2米,3米……9米,这9米啊,是鲜血染红的9米,是勇敢的人民警察不畏-、血洒大地的9米,这是共和国卫士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的钢铁长城!就在这时,樊祥俊赶来了,两记直拳锁住了罪犯的双眼,然后一脚将其踹在地上,在群众的帮助下将罪犯擒获。刘胜民却倒在了血泊里,人们将他扶起来后,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但还是吃力地抬起左手,指向犯罪分子,示意一定要抓住他。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终因伤势严重,流血过多,心脏停止了跳动。
1988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刘胜民为革命烈士;-授予他“一级英雄”荣誉称号;1989年1月27日,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他“青年护法勇士”光荣称号;共青团菏泽地委、中共郓城县直机关党委分别授予他“青年英雄”和“模范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刘胜民,用殷殷的鲜血为郓城这块古老而年轻的土地增添了奇异的光彩,铸就了一块新的丰碑。它会永远矗立在郓城人民的心中。
(何传杰鲁民)